1.贯彻落实并维护党和国家关于纪检、监察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落实校纪委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、组织、二级学院及干部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。
2.制定和完善学校有关纪检、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3.落实校纪委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、组织、二级学院及干部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的决策、部署情况,保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。
4.落实校纪委正风肃纪工作部署,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、组织、二级学院及干部和党员开展作风建设情况,保证学校政令畅通。
5.落实校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工作。开展廉政教育活动,对学校“三重一大”及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等重大行政工作实施行政监察。
6.检查监督学校党务、政务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。
7.做好纪检信访工作,受理对学校各部门、组织、二级学
院和各类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检举、揭发、控告和反映。落实校纪委检查和处理管理权限内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案件,提出给予违纪人员党纪、政务处分的建议。受理内部人员的申诉,依照党章和法律的规定维护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。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有关违纪案件。
8.负责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学习培训。
9.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审计室主要工作职责: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坚持依法审计。
2.对学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,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。对学校各部门、二级学院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、合法、效益等实施审计监督,对中层干部经济责任、基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等进行审计监督。
3.依法对学校的财务预算、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、基建修缮、物资采购、对外投资、内控制度、重大经济合同、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以及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,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4.编制审计工作计划、审计方案,拟订审计报告,向学校领导呈报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和审计意见。
5.监督检查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。
6.做好审计档案、资料的整理、立卷、归档、保管及保密工作。
7.完成校行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人员
纪委书记:陈明华
纪委副书记、纪委办(监察室、审计室)主任:邱熠
工作人员:王梦璐、叶亮亮、彭鑫艳
三、工作情况
校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坚决履行监督、执纪、问责职责,着力构建和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化、廉政教育制度化、作风建设常态化、全面监督规范化、内部审计普及化的“五化”工作,构建营造良好学校政治生态,切实推进清廉校园建设。
1.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化
(一)建立党风廉政责任体系
压实主体责任,分解责任,签订责任书,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。
(二)建立有效落实监督机制
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做到有部署、有要求、有计划、有落实、有总结。工作中,注重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,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、要求,监督“一岗双责”落实。
2.廉政教育制度化
围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,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廉政教育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、廉政谈话制度》等制度,分层次、分类型、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校党员领导干部、关键岗位、普通教师、学生廉政教育活动,建立教育长效机制。
3.作风建设常态化
坚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,坚决破除“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”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,以问题为导向,解决工作推进不力、制度执行不到位、工作效能不高及师德师风、学风等问题。
4.全面监督规范化
加强党章党规党纪、规章制度、学校决策执行情况监督。突出政治监督,定期对学校的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,推动学校政治生态持续向好。组织廉政风险排查,提出防控措施。加大对重点领域、重要项目、关键环节的监督,做到科学决策、程序规范、结果公正,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。
5.内部审计普及化
建立校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、财务收支轮审、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等制度。每年开展不少于两个项目的内部审计。对发现的问题都实行整改工作销号制度,明确项目整改的责任部门、责任人及整改期限。对整改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察,确保每项整改都落实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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